各二级学院:
为表彰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鼓励大学生积极进取,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为在校生树立榜样。根据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117号)和《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奖励条例》文件精神,现将2020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1.学校成立2020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军
副组长:伍 希、蔡小林、李明南
成 员:李 颖、朱建书、王艺诺、杨 伟、贾雯诠、赵丽容、刘绍东、谭忠武、郑 煜、徐 萍、杨 君、郑玉迪、朱 勇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评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主 任:伍 希
副主任:蔡小林、李明南
成 员:袁雷、张天锋、彭宁、杨建、朱峪侦、李欣、韩波、周龙娇、罗建伟、桂亚迪、缪流刚、颜成颖、严韩、罗霏
二、评选时间
2019年10月18日—2019年11月11日。
三、评选对象
我校2020届全日制统招在籍毕业生。
四、评选名额
校级优秀毕业生为毕业生总数的10%;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名额为毕业生总数的1%(具体名额见附件4)。学院拟定名单一旦推荐至学校,经学校审核不合格的名单,将取消评选资格,不予增补,请勿推荐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
五、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要求进步,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在就业过程中讲诚信,无违约情况。
2.学习成绩优秀。学习勤奋,各科考试或考查科目均无补考;学习成绩优秀,曾获校级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3.综合素质好。积极参加文明校园建设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干部”、“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或省级、国家级奖项。
4.顶岗实习表现好。树立正确的择业观,认真参加顶岗实习,在实习单位表现良好。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国家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
5.优先条件。参加普通专升本、专本套读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国家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获得国家级奖项、有突出先进事迹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六、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报及班级民主推荐(10月18日—10月28日)
(1)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附件),交辅导员。
(2)各班级在辅导员的指导下按名额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名单,汇总上报各学院学生主管。
2.学院审核及公示(10月29日—10月31日)
学院就班级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部。
3.学校审核阶段(11月1日—11月11日)
学校对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公示,确定校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和省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单。
4.报送“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11月12日)
学生工作部将“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 推荐名单报送教育厅。
七、评选要求
1.评选优秀毕业生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班级推荐,学院审核,并严格按照民主程序评审,公示一周后上报学校审批。
2.毕业离校前,评选出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如果受到党团行政处分,将取消其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资格。
3.各单位应在2019年10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具体表格见附件)一并上交学生工作部(纸质文档加盖鲜章)。
联系人:蔡小林
联系电话:028-3733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