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部、专业教研室: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将全面展开,督导办将对考试情况进行巡查,对考试试卷进行抽查等,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
二、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持有学生证或身份证。教师在考前必须认真检查学生证件。
三、监考教师必须在考试前提前15分钟在教务处领取试卷。考试前布置好学生座位(单人单座)。
四、监考老师应在教室的一前一后,监考过程中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等情(如:耍手机、批改试卷、看书等)。
五、试卷出题难度、题量应适中。(原则上应该在一个小时以上)
六、严格检查试卷,不得出现总分非100分,各题合计分数不一致的情况。出现明显的题目或答案选项错误。
七、命题教师不能泄漏原题、原答案。
八、登录成绩时,应校对学生成绩与实际的成绩是否相符,避免错登、漏登。
九、教师阅卷时,应按评分标准严格阅卷,不能随心所欲。
详细要求请见教务处考务科《校教字 [ 9 ] 号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另:形成教学事故的教学行为见附表一。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教学事业部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