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平时考核及成绩认定处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部、任课教师:
根据《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考试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学生无故旷课达5次(含5次)以上者,缺交作业(含实验报告)达3次(含3次)以上者,取消该生参加该课程期末考试的资格。”为引导学生重视课堂学习,遵守课堂纪律,加强学风建设,请各学部和各任课老师切实做好平时点名考勤和课堂提问环节,如实上报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名单提交时间及具体要求
期末:任课教师于12月19日前将旷课累计达5次的学生名单以及缺交作业3次的学生名单同时提交至教务处,教务处将取消这一部分学生期末考试资格。
2、名单公布方式
教务处会对取消期末考试资格的学生进行网上公示,同时任课教师也会在最后一堂课上,当众宣布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以及所有学生的平时成绩。
3、考试处理方式
教务处将在当期期末考试签到单相关学生姓名旁边的“备注栏”上注明“取消期末考试资格”。这一部分考生将会在下一学期进行重修(无重考机会)。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教学事业部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