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丰富学生专业课程之外的知识,请各位老师踊跃申报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经审批通过,下期将面向2013级、2014级两个年级进行公共选修课的选课公布。
具体要求:
1.课程类别含:艺术类、法学类、文学类、中外传统文化类、语言类等。
2.选修课学习资料原则上由任课教师自行提供,选课后一周内报往教材科印制,按课程报参考资料,多个老师选课的,相互商量、配合使用同一种参考资料进行教学。
3.所申请的课程不与其他课程有知识性的前后衔接,能够独立开课;
4.新开课程经审批通过后,任课教师负责在学生选课前提供授课课程标准,以便正确引导学生进行选课。
5.公共选修课学分每门课程2学分、3学分,学期总学时每周32-48学时。
6.原有参考课程不再进行申报,直接到教学事业部进行选课,一门课程不超过4位老师选课。
8.老师新开课申报时间2014年12月22日-2014年12月27日17:00,选课时间:2014年12月23日-2015年1月10日17:00。
9.部分公共选修课课程下学期继续开设。
10.请各位老师相互转告,积极配合选修课开设工作。
11.申报表到教务系统下载填写。
教学事业部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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