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全省职业教育活动周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15〕20号)精神,现就组织参加成都主会场举行的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内容
围绕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提高质量、服务经济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及荣誉,通过图片、展板、视频、现场体验、学生技能展示等多种形式,将学校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绩、教育教学成果、毕业生成才典型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等进行充分展示,同时可配合发放符合参展内容要求的宣传资料。
二、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4月7、8日(同时进场布展)。
展示时间:4月9日—10日上午(10日下午撤展)。
展会地点:成都市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一号馆(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1号)。
三、组织形式
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统一策划、统一布展,统一申请展位。
本次参展不收展位费,展位规格:3米×3米/个,各高职院校可根据参展情况申请1—4个展位,具体展位由省上按各地申请数集中统一划定展位。请务必于3月26日下午17点前将“展位申请表”(见附件)返回到指定邮箱。无参展意愿的院校,须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并发送至上述邮箱。
四、工作要求
各校要高度重视职教活动周教学成果展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周密组织,积极参展。同时,以此为契机,借力扬帆,加大宣传,扩大影响,提高声誉。
为相互学习、交流、借鉴职业教育先进经验,请各高职院校在规定时间组织教职工20—50人前往主会场观摩教学成果展。
五、其他事项
参展期间与会代表差旅费、交通、住宿回原单位报销;省上将为参展代表提供住宿信息。
六、联系人及方式
联 系 人: 王 洵
联系电话:028-86110894
电子邮箱:scjytgjc@126.com
四川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