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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微课制作培训及微课录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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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微课制作培训及微课录制的通知

各学部、二级学院:
为了响应学校关于“以升本为契机 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数字化、网络化教学改革的号召,教学事业部在机电学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已经做好了在第三周开展微课制作培训的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课制作培训
1.培训目的:要求通过培训,教师能用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如手机、电脑等常用设备),独立完成微课制作。
2.培训教师:由机电学部相关专业教师主讲。要求培训内容简单、明了,能让教师快速掌握微课的制作技巧,并能独立完成。
3.参加人员:本校所有任课教师
4.培训时间:3月10日和11日下午4:00-6:00(具体安排见附件1)
5.培训地点:国际会议厅
6.其他要求:要求培训时间内无课的教研室负责人及任课教师必须参加;现场各二级学部、学院组织签到,并将签到单交至教学事业部备案。
    注:请宣传部做好培训录像,以便为没有参加培训的老师提供自己学习的机会。
二、制作微课的要求
1.录制范围:原则上2014级所有专业课和2015级所有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都必须启动微课录制,并确保相应课程至少要有1个微课视频。
2.录制要求:由机电学部统一提出教师录制微课的具体要求,并发给其他学部、学院,各学院按此要求进行录制。
3.第一批微课录制完成时间:2016年4月30日前,各二级学部、学院完成录制范围课程的第一批微课录制,并填写《各二级学院已录制微课情况统计表》报教学事业部备案(见附件2)。
完成第一批微课制作以后,各二级学院可以继续开始第二批微课的制作,力争在7月10前完成所有专业课重难点知识点的微课制作。
4.微课录制技术支持:由机电学部负责对各学院微课录制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给予技术支持;由宣传部给予设备支持。
5.微课后期处理和审核:由机电学部对各二级学院所录制的微课进行后期处理和审核,并在5月31日前完成。
6.微课上传:由电子校务办李宁豪老师负责安排所有微课的上传及网络平台建设等相关工作,此项工作要求在6月15日前完成。
7.统筹协调:由教学事业部负责微课制作培训及教师微课制作过程中的统筹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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